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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 “代销” 模式实务注意事项(一)

百科大全 2025年07月27日 22:39 1 admin


电商 “代销” 模式实务注意事项(一)

【泰合安】法财税融合 切风险源头


此前我们已围绕《电商 “代销” 还能不能做?》展开讲解,相关内容已收录至《电商合规合集》,如需查阅可自行获取,若有疑问可直接私信咨询。

本次将聚焦电商 “代销” 模式的实务注意事项,重点从 “资金流转、收款账户设置、发票管理、合同规范” 四个核心维度展开说明。

一、消费者支付环节收款账户设置

收款账户的设置直接影响资金流向的合规性,需严格遵循以下路径规范:

(一)资金路径一(理论最优路径)

理想状态下,由 “采购主体” 作为代收款账户承接消费者支付资金。但需注意:目前抖音(Douyin)平台规则明确禁止该操作,其他电商平台的相关规定暂未明确,建议提前与平台确认后再执行。

(二)资金路径二(实操可行路径)

店铺主体作为代收款账户,虽非最优选择,但在合规操作前提下可采用,具体要求如下:

禁止店铺将代收的货款直接转入自身自有账户,需通过两种方式确保资金性质清晰:

第一:先转入采购主体账户进行中转;

第二:与采购主体签订书面代收协议,明确资金的代收性质及归属。

政策依据:根据《民法典》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的规定,采购主体作为委托方,有权直接收取货款,或书面授权店铺代为收取。

关键提醒

无论选择采购主体还是店铺作为收款账户,该账户均仅具备 “代收” 性质。因此,需严格区分代收账户自有账户的资金界限,同时将代收业务与自有业务的资金往来完全隔离,避免混同。

二、资金结算主体

资金结算环节的操作主体需明确为采购主体,具体路径为:由采购主体的自有账户分别向厂商、店铺支付相关款项,禁止以店铺主体账户作为结算账户。

特别注意:此环节使用的采购主体账户需为其自有账户,而非前文所述的 “代收款账户”,确保结算资金来源的独立性。

三、采购主体与合作方的结算规范

(一)与厂商的结算

支付路径:采购主体需通过其自有账户,向厂商的自有账户支付货款。

付款备注要求:付款附言需标注 “XX 商品货款”,其中 “XX” 需与采购主体、厂商、店铺三方签订的合同附件 ——《代销商品清单》中的商品名称完全一致,确保资金用途可追溯。

(二)与店铺的结算

支付路径:采购主体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向店铺支付手续费时,需通过采购主体自有账户转至店铺的自有账户。

核心禁忌:禁止将用于结算的自有账户与前文的 “代收款账户” 混用,避免资金性质模糊引发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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