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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损坏,是否属于重大隐患?(深度探讨)

健康生活 2025年08月14日 09:53 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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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损坏,是否属于重大隐患?(深度探讨)

有粉丝私信,说他们矿井一个采煤工作面有个压风自救箱损坏,箱内10个压风自救器具无法供风,是否属于重大隐患?

说实话,如果一整箱(10个)不管用,隐患确实比较大,是不是重大隐患,探讨下:

首先违反以下4条的,属于重大隐患,争议不大。

(概括起来就是无系统、无管路、无阀门的,无法运行的)

(1)《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七条: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敷设供水管路,在供气阀门附近安装供水阀门。

(2)《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九十一条: 突出与冲击地压煤层,应当在距采掘工作面 25~40m 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 至少设置 1 组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当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撤离人员集中地点、起爆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的避险设施或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作业的地点,也应当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4)应安设而未安设压风装置, 或者完全不能使用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接以上话题,考虑到多数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有富余系数,如果可以使用的压风自救装置依然大于等于工作面最大工作人数,应该不属于重大隐患。如果剩余完好的装置小于工作面最大工作人数,执法严格的省份可能会被靠上重大隐患。

但这里明确一点,以上说的是装置损坏,彻底无法使用的(需要更换)。如果损坏能立即整改的,属于一般隐患。更不能因为检查时无风就认定的重大隐患。

因此建议,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尽量保持一定的富余系数,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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