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5年8月8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虚拟电厂能源管理优化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和介质”...
2025-08-08 0
资讯速览:
1. 网易云音乐诉韩国SM娱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 华为在UPC正式对传音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3. 途虎诉京东“震虎价”,认定京东构成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
4. 尊湃侵犯华为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
5. 无印良品长达24年商标争议尘埃落定
6. UPC首起OpenAI涉专利侵权案
7. TCL在美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25年8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乐读科技、网易云音乐科技诉韩国SM娱乐公司及其中国代理商卡斯梦(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该案是中国首例跨国音乐版权垄断诉讼。
纠纷源于2025年1月SM娱乐的单方面解约。SM在原版权合作未满三年的情况下,突然通知网易云音乐不再续约,导致后者面临东方神起、EXO等顶流团体作品下架风险。虽经紧急协商达成临时续约,但合作已实质中断。
其争议焦点有三:(1)SM作为占据全球KPOP市场约30%份额的行业巨头,其版权资源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网易云音乐主张,SM旗下艺人作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下架将导致用户大规模流失,符合“必需设施”特征。(2)SM的解约行为是否构成滥用。网易云音乐指控,2025年5月腾讯音乐以12.9亿元入股SM成为第二大股东后,SM立即终止合作,属于“资本捆绑下的资源倾斜”,且未给予合理谈判期,涉嫌胁迫平台接受不平等条款。(3)腾讯音乐通过持股SM及母公司Kakao(5.95%),是否形成“非独家但优先”的变相垄断,规避2021年“解独”监管要求(“解独”监管是指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公司实施的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措施)。
本案由于腾讯对SM公司的持股显得愈加复杂。网易云与腾讯的版权纠葛可追溯至2018年。2018年,网易云音乐曾通过阿里音乐转授获得SM版权;2019年因腾讯音乐签下SM战略合作而中断;2022年国内音乐平台“解独”政策实施后,网易云音乐重获SM全量版权,丁磊当时高调宣布“回归云村”。但2025年腾讯入股后,SM版权资源再度向腾讯倾斜,网易云音乐用户面临二次流失风险。
据新闻报道,SM娱乐与腾讯音乐还计划在未来2-3年推出中国本土化偶像团体,K-POP专辑对中国市场出口在2024年同比增长76.4%。本案的判决或将为跨国文娱公司设定版权授权的合规红线,文娱企业需警惕利用版权稀缺性实施“二选一”策略。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2025年6月20日,华为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分庭正式起诉传音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指控其侵犯华为一项名为EP2725797的欧洲专利,该专利涉及偏移解码装置、偏移编码装置及图像滤波技术。这是双方继2019年主题壁纸著作权纠纷后的第二次法律交锋,标志着华为在全球专利布局中对传音发起的新一轮攻势。
此次诉讼的核心专利EP2725797由华为于2011年6月首次申请,旨在通过优化算法提升视频编码效率与存储器使用率,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的图像显示模块。该专利的发明人为4名日本研发人员,但原始申请人为华为,其技术方案通过限制偏移位深度和范围,解决了自适应偏移滤波器中的存储器效率问题,可降低硬件成本并提升显示性能。
华为指控传音在其智能手机产品中未经许可使用了该专利技术。值得注意的是,传音近期已连续遭遇多起视频编解码领域的专利诉讼。2025年6月,日本NEC(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SunPatentTrust(2015年12月成立于美国特拉华州的一家专利信托机构)先后在UPC对传音提起HEVC(高效视频编码)专利侵权诉讼;7月,高通在印度起诉传音侵犯四项非标准必要专利,高通指出,传音“绝大部分产品未获高通许可”,若按每台手机4美元的专利费估算,传音每年可能需支付近4亿美元。华为此次诉讼与上述案件形成叠加效应,凸显传音在全球市场扩张中面临的专利合围压力。
据公开资料显示,传音2024年研发费用仅为华为的1.5%,且其专利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为主,核心技术专利储备不足。若无法通过谈判达成许可协议,传音可能面临产品禁售或高额赔偿。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终审判决,京东养车因构成商业诋毁及虚假宣传,被判赔偿途虎养车500万元,并需公开消除影响。
2023年9月,京东养车推出“震虎价”营销活动,宣称“价格比友商低5%”“买贵赔2倍差价”,活动时间恰逢途虎养车在港交所上市的关键节点。据公开新闻,京东集团副总裁缪钦在朋友圈发文称“恭喜友商上市”,并强调“震虎价”商品价格均低于友商5%,被途虎视为针对性攻击。
途虎指控,“震虎价”中的“虎”字使用与途虎品牌高度相似的美术字体,搭配老虎、虎爪等元素,暗示指向途虎;宣传画面中出现“虎爪被山压住”“老虎拟人形象被掀翻”等贬损性内容;并且根据其售卖的商品实际比价显示,部分同款商品价格与途虎持平甚至更高,未达到“低5%”的承诺,且差价赔偿机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
法院终审判决认定:(1)京东养车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即使未直接点名,但通过组合暗示足以让公众产生特定联想;(2)京东承诺的“比友商低5%”未实际落实,部分商品价格未达标,且未清晰说明比价规则,导致消费者误解,构成虚假宣传。最终判决京东养车赔偿途虎养车经济损失500万元;立即停止使用“震虎价”进行宣传;并在京东汽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APP等渠道连续10日刊登声明。
目前,途虎养车表示已收到500万元赔偿款,但指出京东尚未发布符合判决要求的消除影响声明,强调“反对内卷式恶性竞争”,呼吁行业回归服务质量与技术创新。本案表明,即便是以较为隐蔽的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仍然难以逃避法律制裁,相关企业应当引以为戒。
2025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尊湃通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湃”)侵犯华为海思半导体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尊湃创始人张某(原华为海思技术总监)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余13名前华为员工分别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及罚金,全案累计罚金达1350万元。法院同时冻结尊湃公司账户现金9965万元,并责令其销毁侵权技术。
2021年2月,张某、刘某等原华为高管离职后成立尊湃公司,以高薪、股权激励为诱饵,诱导多名华为研发人员跳槽,并指使其在离职前通过摘抄、截屏等方式非法获取华为Wi-Fi 6芯片核心技术。经司法鉴定,尊湃芯片的40个技术点与华为商业秘密的密点同一性超过90%,构成实质性侵权。尊湃迅速集结华为前员工,包括多名Wi-Fi芯片领域核心技术人员;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资料,尊湃在短时间内完成同类型芯片设计。2023年,侵权芯片进入量产阶段,后被华为发现并报警。2023年4月19日,在公安部的指挥部署下,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侵犯华为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存储芯片技术服务器7台。
法院以华为的研发成本、预期收益及技术灭失后果为依据,认定其损失金额高达1.2亿元。张某等人明知技术归属华为,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用于商业竞争,其侵权行为导致华为技术秘密灭失,Wi-Fi 6芯片研发周期被严重拖延,市场先发优势受损,给华为造成重大损失。
尊湃案是中国半导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志性事件,通过重刑与高额罚金传递了“技术自立需严守法律底线”的明确信号。此案不仅保护了华为的合法权益,也为行业敲响警钟:在技术追赶过程中,必须通过合法创新而非窃取实现突破。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数据安全法》的完善,类似案件的处理将更趋规范化。
2000年4月,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在第24类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商标注册号:第1561046号),核定使用范围包括毛巾、床单等家纺产品。2004年7月,海南南华公司将“无印良品”商标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
1999年11月,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向中国商标局提交第16类(文具、办公用品)“无印良品”商标申请(注册号:第795593号),未覆盖第24类纺织品类别。2001年3月29日,申请第20类(家具、家居用品)“无印良品”商标(注册号:第1958836号)。2001年,良品计画在上海开设首家门店。
2001年4月,良品计画针对1561046号商标申请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2004年1月7日,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良品计画不服上述裁定,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2009年3月9日,国家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良品计画不服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第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商评委裁定。良品计画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10年9月20日,北京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良品计画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11年11月23日作出行政裁定,决定提审。2012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定良品计画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2000年4月6日之前其“無印良品”商标在日本、中国香港地区等地宣传使用及知名度情况,并不能证明“無印良品”商标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使用在第24类毛巾等商品上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事实,故维持北京高院的判决。
2014年2月7日,良品计画针对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国家商标局经审查,认为棉田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良品计画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作出关于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不予撤销的决定。良品计画不服上述决定,于2015年3月20日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2016年5月26日国家商评委作出商评字[2016]第47675号《关于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决定该商标在“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单、枕套、被子、被罩”商品上予以维持,在“棉织品、盖垫、坐垫罩”商品上予以撤销。良品计画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5月30日,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商评字[2016]第47675号《关于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良品计画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国家商标局曾于2001年4月28日发布了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的注册公告,但由于良品计画已于此前的2001年4月26日针对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故该商标的注册公告之日不能以2001年4月28日为准。此后,该商标经过异议、异议复审、一审、二审以及再审,最终被注册公告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因此,良品计画针对第1561046号“无印良品”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起算日应为2016年11月28日。良品计画于2014年2月7日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时,该商标尚未被注册公告,故北京知产法院认定正确,遂于2020年7月3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6月23日,最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的再审申请,维持北京棉田在第24类商标的合法有效性,良品计画在其他类别拥有“无印良品”的商标权,持续了24年的“无印良品”商标争议尘埃落定。
2025年6月,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以下简称UPC)巴黎地方分院(LD)正式受理一起OpenAI涉专利侵权案。原告法国技术公司KeeeXSAS成立于2014年,专注“可验证文件”技术,业务涉及数据真实性认证。被告包括OpenAI、Adobe(美国一家跨国计算机软件公司)、Truepic(AI数据验真服务商)、C2PA联盟(内容来源与真实性联盟)及其运营方“联合开发基金会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涉案专利为EP2949070(数字数据块完整性的验证过程),其技术核心是通过嵌入元数据(如时间戳、地理位置、版权信息),实现文件自我验证与防篡改,确保数字内容的真实性。该专利最初由法国公立机构艾克斯马赛大学(AMU)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联合申请,后经分许可协议授权KeeeX使用。
被告方均系C2PA联盟成员,该联盟推动“内容真实性协议”,用于标注AI生成内容的来源信息。KeeeX指控被告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专利技术验证数字内容(如检测AI生成图像/视频的篡改痕迹)。KeeeX的专利技术优先权日为2014年,早于C2PA联盟成立时间,且KeeeX未加入该联盟。C2PA采用“开放免版税”模式,但KeeeX认为其技术方案与专利方法高度重合,构成直接侵权。
目前,KeeeX在8个UPC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寻求禁令和损害赔偿,要求被告停止使用侵权技术。专利同时覆盖8个非UPC的欧洲国家(如瑞士、英国、土耳其等),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展诉讼范围。
若KeeeX胜诉,C2PA联盟的“内容真实性协议”可能需调整技术方案或支付许可费,影响OpenAI、Adobe等巨头的AI产品合规性。
本案是UPC首次涉及生成式AI内容真实性技术的专利纠纷,此前唯一一起提交至UPC的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案件是ParTecv.NVIDIA,其结果或确立UPC对新兴技术专利侵权的裁判标准。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2025年8月1日,全球汽车AI软件制造商Cerence Operating Company(以下简称“Cerence”)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对TCL集团及其多家关联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未经授权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侵犯Cerence专利权的智能电视产品,包括TCL 50英寸QM5K系列和55英寸F35系列等型号。
Cerence的核心指控TCL产品侵犯其持有的5项美国专利(专利号:7,840,579、7,894,598、8,819,810、9,171,541、11,929,073),涉及语音交互技术、自然语言处理、用户指令识别等AI功能,这些技术被用于智能电视的语音助手系统。包括直接侵权(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和间接侵权(通过供应链参与侵权)。Cerence要求TCL支付合理许可费、三倍惩罚性赔偿及诉讼费用,并申请永久禁令禁止TCL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Cerence的专利组合覆盖汽车与消费电子领域的AI交互技术,本次诉讼涉及的专利主要针对智能设备的语音控制与用户交互功能。专利7,840,579,是语音指令处理系统,涉及多语言识别与上下文理解;专利11,929,073,是自然语言处理框架,优化用户指令的响应准确性;其他专利涵盖语音唤醒、用户偏好学习等技术,应用于智能电视的交互界面。
TCL的智能电视产品(如QM5K系列)搭载了自研的AI语音助手,支持语音搜索、内容推荐等功能。Cerence认为这些功能侵犯其专利,目前TCL尚未公开回应具体技术细节是否构成侵权。
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以审理专利案件效率高著称,可能加速判决。TCL需在20日内提交答辩,否则可能面临默认败诉风险。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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